北京师范大学论坛|北师大人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查看: 12940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其它] 海胶州路火灾遇难人员将获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楼
发表于 2010-11-23 17:52:3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上海11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《央广新闻》报道,今天(23日)下午14:30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“11.15”特别重大火灾第二次专题新闻发布会。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表示:胶州路火灾事件让我们非常悲痛,在这一事故中,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  新闻发布会表示:此次火灾事故,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。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。对受伤、受灾人员,将分别按伤残赔偿,政府综合帮扶、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。
  火灾中受损的房屋赔偿问题将按照“市场价格、全额赔偿”的原则进行。财产理赔问题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,由居民自主选择,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受灾居民家庭财产评估,为依法赔付提供依据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myubbs.com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myubbs.com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北京师范大学论坛 ( 京ICP备07038780号 )

GMT+8, 2024-5-9 18:41 , Processed in 0.417335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.3

© 2001-2013 大学排名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