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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找朋友] 惊爆:大庆市史上最无奈最漫长的诉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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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楼
发表于 2011-11-15 11:47:01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致大庆市中级人民发院院长的一封公开信

尊敬的院长于大海先生:


您好!

您听说过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,开庭11年,至今原地踏步,一审未判的事情吗?您又听说一场官司打了10年,绕来绕去,绕了一圈又回到“解放前”的吗?这两起被戏称为:“史上最无奈最漫长的诉讼”,就发生在您管辖之下——大庆市中级人民发院。

1996年,在大庆市招商引资吸引下,我怀揣着梦想来到这里,成立了大庆市芳草地芦荟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等6个直属企业,形成了产、供、销、科研一条龙模式,成为省百强民营企业。由于发展需要,2000年,我与油田热电厂签署了为期5年的蔬菜基地温室承包协议,又成立芦荟种植示范基地,种植芦荟50万株,68个品种,承担国家星火计划项目,当选为大庆市政协委员,工商联副会长等职务。

2001年2月13日,示范基地突然停止供暖两昼夜,导致部分芦荟冻死冻伤。

我将大庆石油管理局告上大庆市龙凤区发院。法庭上,该厂承认造成的事实,发院委托司法鉴定,此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为476、034元。从此案件,泥牛入海,音信皆无。

2002年10月15日,供暖期到了,示范基地没有供暖,我找到热电厂,被告知管线正在维修,后我多次找到他们,还是以总总借口一拖再拖,数日后,所有芦荟被冻死。现场之惨状,一直保持到2005年6月30日。

2002年12月,我将他们再次告到大庆市中级人民发院。发庭上,他们对其罪行,供认不诲

2006年12月,省最高发院终审判决。判赔偿经济损失6,739,945元。

2007年6月,省最高发院提起再审。

再审期间,再次鉴定。被逼无奈,被迫同意,省发院又委托了鉴定,此次司发鉴定损失为783、2162元,

2010年12月10日,省发院发回大庆中级人民发院重审。

2010年12月10日至今,第二个泥牛入海,有去无回。

生产厡料缺乏,科研链条中断,很快所有下属企业,全军覆灭,遭灭顶之灾。

目前,省发院存在的问题,并不是您能解决的,但在您的辖区内发生的问题,却是您能或应该处理好的。

如果这件事,在您的治下发院是常态,见怪不怪,司空见惯,又会使我倍感心寒,会大大影响您在我心目中预定的形象。同时我会疑问,您所治下之发院是不是要以制造一场辛亥革命的方式纪念辛亥革命,我唯有不发一言,无言以对。

两起管司,对发院作法的反应,两个字---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里上---恶心!

我深知石油的威力,难道渤海湾泄漏的石油污染了大庆发院,使公正的天秤被石油倾斜?正义的法庭被石油灌输?坚固的牢门被石油烧化?冰冷的手铐被石油打开?我不得而知。

癌症晚期的我,在这十年诉讼、六次进京告状的遭遇,四句话概括:耗尽精力、倾家荡产、遭受凌辱,生不如死。真可谓:“风潇潇、雨寒寒、壮士一去不回还,事业未成身先死,留下遗憾在人间”。不知是我的无奈,还是法律的悲哀。

当一个人看不到正义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逃亡,意味着信仰开始动摇,意味着精神支柱开始倒塌。而这样的“倒塌”,对一个视精神胜过肉体和物质的我来说,无疑是世界末日。

大庆是GJ的旗帜,是多少外乡人前朴后继,用汗水和生命换得的。可司法腐败,瞬间在百姓心目中失去了它的光彩。

古语说:数君子成之而不足,一小人毀之而有余。用我的话说:众前辈成之而不足,一发官毁之而有余。

几年前,我在地摊上买了一个牙制骷髅,摆在卧室里,我对它敬如师长,尊若神圣,每逢案件迟迟不判,就看一看它,想想很快以后,我的本像也不过如此,何必着急。每逢遇到发院审判不公愤怒时,又看一看它,想想很快以后,我的本像也不过同它一样,又何必烦恼。它成了我的益师良友,灵丹妙药。

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进自掘的坟墓?怎么办?没办法?也许没有办法的办法是最好的办法。

没办法的办法之一:呐喊!这种呐喊,是对司法不公的一种本能抗争。至于呼吁后的结果,或许更糟,或许好转,或许难言,或许、、、、、

没有人愿意将自已的惨痛经历暴露出来,也许我选择了另一种“自芬”的方式。

没办法的办法之二:和李坤法管决斗,用原始丛林法则,伏尸一具,血流五步,生死由命,自行埋单。

没办法的办法之三:和随国权发官本着友好协商,自愿接受的原则,签订共同组成新家庭协议书,实行一妻二夫制,他能超越FL底线,我何不能抛开伦理道德。

没办法的办法之四:向GJ工商总局申请,成立 大庆市私营中级人民发院。

没办法的办法之五:制做锦旗一面,上写:不公正、不公平---典型单位

没办法的办法之六:制作精美奖牌一个,上写:轰轰烈烈招商,关起门来打狗---打狗先进单位。

锦旗、奖牌,我会在适当的时间,适当的场合,适当的人员参与下,亲临发院,交您手中。(锦旗、奖牌照片附后)
吶喊书、决斗书、协议书、申请书及十年用血泪写的百本日记,我会在适当的时候,适当的场合,适当的人群参与下公布。

如果您要追捕,大可不必兴师动众,拨个电话,我会迅速前行,急速归案。电话:18277821334
如果让我自行了断,我将:发院门前,手持尖刀,剖腹自尽,告知天下。

听其言则需观其行,口恵而实不至则,有损我做人的原则。

做与不做,在于自已,成与不成,在于上天。

后会有期,来日方长。

于毳呈上

2011年11月12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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