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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] 360违反Robots协议被 判不正当竞争 赔偿百度7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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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8-8 09:37:2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360违反Robots协议被 判不正当竞争 赔偿百度70万


 [摘要]专 家指出,Robots协议已经获得互 联 网业界广泛认可,是一种行业惯例,违反行业惯例就构成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反。

  8月7日消息,备受关注的百度诉奇虎360公 司违反Robots协议案今日在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 院做出一审判 决。法 院认为,360公 司违反Robots协议侵犯百度权益证据确凿,有违商业道 德,属不正当竞争行为,责令360累计赔偿百度相关损失70万元。

  2012年8月,奇虎360无视国际通行的Robots协议,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通 过360搜索和浏览器强行抓取百度等搜索引擎内容,不仅对百度等网站的产品和服 务造成了侵害,也导致大量用户数据库、账号、密码等隐私信息内网信息被泄 露,引发社 会恐 慌。 随即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诉上法庭。

  “Robots协议是国外通行的行业惯例,我 国网络公 司通 过协商也予以认可,归入行业自律范畴。”针对法 院的判 决,中 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指出,在国 家产业政 策指引下,我 国网络领域依托中 国丰富的科技人力资源和巨大的市场支撑,发展态势喜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,遵守国际规则和行业惯例,有利于今后长远的发展。“希望今后这类行业规则和惯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;同时希望在发生矛盾时,有关企业能更多地通 过协商来解决它们之间的分歧。”

  中 国经济法 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竞争法专 业委 员会主 任委 员、中 国社科院法 学所研究员王晓晔指出,Robots协议已经获得互 联 网业界广泛认可,是一种行业惯例,违反行业惯例就构成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反。中 国知识产权法 学研究会会长、中 国人 民大学 法 学院教授刘春田则认为,“在互 联 网领域法 律资源稀缺的情况下,Robots协议实际上具有法 律效力。”

  360违反robots协议、侵犯用户安全隐私的行为已经引发了一系列连 锁反应。从2010年开始,宝钢、网易等国内知名企业陆续因隐私问题卸载360相关产品。2011年10月,知名网络打假人方 舟子公开指责360以安全为名收集用户隐私,质疑360软件的安全性。11月,中 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发布《个人隐私泄 露风险的技术研究报告》,确认360浏览器存在窃取泄 露隐私的问题。2012年2月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在《360黑匣子之谜——奇虎360“癌”性基因大揭秘》一文中,证实奇虎360公 司在其安全系列产品中植入非法后门程序,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用户隐私。2013年,360涉嫌窃取国内证券金融行业用户隐私,导致某证券公 司期货大户用户名和密码外泄,再次引发用户卸载浪潮。由于安全隐私问题,苹果、小米等应用商店也纷纷下架360旗下相关软件。包括宝钢集 团、施耐德、国图、ABB等跨国企业,广发证劵、国海证券、国信证券和海通证券等证券公 司,都已先后发布内部紧急通知,禁止员工使用360产品。

  北 京大学信息与管理学院教授赖茂生特别呼 吁称,违反网站意愿强 制抓取信息的行为,不仅突破了道 德的底线,也突破了法 律的底线。希望政 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 管和指导,媒体方面多做正面引导,法 律部门和法 学界加强对此案例涉及的法 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研究,扶正压邪,以保 障这个新兴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壮 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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